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厦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厦门人居展已成功举办七届,已成为海峡西岸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人居品牌盛会。七年来,厦门人居展共有2000多家企业参展,展览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参观人数超过80万人次。第八届厦门人居展展览规模达35000平方米,参观人流预计超过10万人次。
为进一步促进海峡西岸公共安全行业健康发展,加快“和谐社会、平安海西”的建设步伐,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公共安全防范技术与产品的推广和应用,第八届厦门人居展特设立“公共安全技术与产品馆”,旨在构筑海西安防领域信息传播、技术交流和经贸洽谈的最佳展示平台!我们诚挚地邀请各相关单位参加本次盛会!
【展会主题】
平安中国·和谐海西
【展会时间、地点】
2011年5月20日-22日
厦门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规模】
展示面积6500平方米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办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厦门华览商务会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消防支队
厦门市交通委
厦门市建筑业协会
厦门消防协会
厦门市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展示内容】
◆监视监控防范系统、安全报警系统、公告广播系统等
◆刑事技术与器材、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
◆人体安全防护设备、反恐装备器材与技术产品
◆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
◆智能楼宇系统、应急指挥系统
◆车辆防盗防劫报警系
◆警用通讯、网络安全技术与设备
◆警用防护装备、警用商务车、防弹运钞车灯
◆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涂料设备等防火产品
◆城市火灾报警监控网络系统、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等
◆消防应用软件、消防技术
◆消防泵、消防车、消防枪、炮等设备
◆消防侦检、警戒、救生、破拆、堵漏、输转、洗消等仪器、器材、设备
◆消防照明、排烟、排爆设备
◆火灾探测、控制、报警、联动设备和消防电源等
◆灭火剂、灭火器及灭火灌装、维修设备;
【同期展示】
第六届中国(厦门)国际建筑节能博览会、首届厦门成品房装修设计与部品展览会、园林园艺与绿色环保展、城市人居环境成就展、低碳地产展、家居与健康生活展
【主要活动】
◆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国际论坛
◆城市设计与城市发展国际论坛
◆海峡两岸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论坛
◆海峡两岸人居环境论坛
◆公告安全新产品、新技术推介会
◆楼宇智能技术与产品现场演示
【参展服务】
1、邀请省内金融、房地产等主管部门,邀请系统内安全建设的负责人,技术人员等业主进场参观与洽谈;
2、通过主办单位举办的研讨会邀请行内人士、专家、学者、设计师、房地产商、建筑业主、生产商、采购商与会参观洽谈。
3、与国内外知名的专业杂志媒体,网站合作进行博览会推广与专业观众组织;通过省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招揽专业观众;通过各种商会、协会、各种贸易组织进行宣传推广;
4、展会期间组委会将组织高规格、高水平的产业论坛和技术研讨活动,同时为广大参展企业提供新产品发布、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服务;
5、为参展单位提供布展服务工作;
6、根据参展面积为参展单位免费赠送相应版面会刊广告;
7、为预订标准展位的参展单位每个标准展位配置楣板一块、洽谈桌一张、椅子两把、射灯两只、电源插座一个、废纸篓一个;
8、为参展企业免费办理参展相关证件;
【展位费标准】
标准展位(3mx3m):5800元/个;光地:580元/㎡(36㎡起租)。
凡于2011年3月1日前签订参展合同并交纳展位费的参展单位可享受以下优惠:
◆ 签订4个或4个展位以上(或光地36㎡以上),参展费用优惠15%,并赠会刊彩色内页广告一版;
◆ 签订4个展位以下,参展费用优惠10%。
【参展程序】
(1)向组委会索取《参展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组委会。展位申请经组委会审核通过后,组委会将出具《参展确认书》。
(2)参展企业收到《参展确认书》后,请在5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全额或50%汇至组委会,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委会。参展费余款请于2011年4月10日前付清。如在规定日期内未付清展位费,组委会有权将此展位另作他用。
(3)参展商已认定的展位,不得自行转租与合租,如有违反,组委会将取消其参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参展资格及申报条件】
报名参展本次展会的参展商应是国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参展展品必须是经过法定检测机构认可产品。凡是国家及公安部门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器材,本次展会将不准许参展,更不准私自带入场内销售。
【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 址: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9楼
联系人:梁晓悦
电 话:0592-2919752
传 真:0592-2919751、2919753
邮 箱:xmaf360@163.com
网 址:www.xmrjz.com/afz
原文出处:http://www.21csp.com.cn/html/view_2011/01/12/53655176335_2.shtml
(3)参展商已认定的展位,不得自行转租与合租,如有违反,组委会将取消其参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参展资格及申报条件】
报名参展本次展会的参展商应是国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参展展品必须是经过法定检测机构认可产品。凡是国家及公安部门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器材,本次展会将不准许参展,更不准私自带入场内销售。
【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 址: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9楼
联系人:梁晓悦
电 话:0592-2919752
传 真:0592-2919751、2919753
邮 箱:xmaf360@163.com
网 址:www.xmrjz.com/af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