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发《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
服务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开封市安防协会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公司: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条例》,按照《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接省厅通知从2014年3月1日到4月30日,对依据省政府74号令及其《实施细则》取得《河南省安全防范工程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的单位,统一换发《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换发范围
仅对取得《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2013年年审合格及新办的、从事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的单位换发《许可证》。从事实体防护类安防产品安装、施工的单位,不再换发《许可证》。
二、 提交的材料
1、《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换发申办表》;
2、法人资格证明;
3、2013年度竣工的技防系统合同书、技防系统方案论证结论
表(10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开始施工的系统,不提交技防系统方案论证结论表)、检测报告(三级及三级以上风险、投资额超过30万元的技防系统需提交检测报告)及竣工验收结论;
4、《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
5、本单位电子、计算机、通信、机电安装、自动化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社保证明、职称证书、学历证明、岗位培训证书。
提交上述材料时,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及其电子文档,原件验证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检测报告复印前2页),电子文档为pdf格式文件,按顺序扫描,大小不超过20M。
三、资格证换发许可证等级条件
(一)换发一级许可证:
取得一级资格证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第(1)、(2)、(3)项或第(1)、(2)、(4)项;取得二级资格证满两年的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第(1)、(2)、(3)项并提交换领一级许可证申请:
(1)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电子、计算机、通信、机电安装、自动化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1 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不少于5人。
(3)2013年以前取得一级资格证的单位,近二年内通过检测、
竣工验收的技防工程总额不少于600万元,其中投资额100万元以上(包括100万元)技防工程不少于4项;或者近一年内承担过6项以上投资额100万元以上(包括100万元)技防工程;近二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和保密制度。
(4)2013年取得一级资格证的单位,本次换领许可证可无工
程额要求,但是需参加2015年年审。
(二)换发二级许可证:
1、取得一级资格证、但不符合换发一级许可证条件的单位,换发二级许可证。
2、取得二级资格证的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第(1)、(2)、(3)项或第(1)、(2)、(4)项;取得三级资格证满两年的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第(1)、(2)、(3)项并提出换领二级许可证申请:
(1)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2)电子、计算机、通信、机电安装、自动化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不少于3人。
(3)2013年以前取得二级资格证的单位,近二年内通过检测、竣工验收的技防工程总额不少于300万元,其中投资额100万元以上(包括100万元)技防工程不少于2项;或者近一年内承担过3项以上投资额100万元以上(包括100万元)技防工程;近二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和保密制度。
(4)2013年取得二级资格证的单位,本次换领许可证可无工程额要求,但是需参加2015年年审。
(三)换发三级许可证:
1、取得二级资格证、但不符合换发二级许可证条件的单位,换发三级许可证。
2、取得三级资格证的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第(1)、(2)、(3)项或第(1)、(2)、(4)项;取得四级资格证满一年的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第(1)、(2)、(3)项并提交换领三级许可证申请:
(1)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电子、计算机、通信、机电安装、自动化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不少于2人。
(3)2013年以前取得《河南省安全防范工程资格证》三级资
质的单位,近二年内通过竣工验收的技防工程总额不少于100万元,其中投资额30万元以上(包括30万元)技防工程不少于1项;近二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和保密制度。
(4)2013年取得三级资格证的单位,本次换领许可证可无工程额限制,但是2015年需参加年审。
(四)换发初级许可证:
1、取得三级资格证、但不符合换发三级许可证条件的单位,换发初级许可证。
2、取得四级资格证的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5万元;
(2)电子、计算机、通信、机电安装、自动化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不少于1人。
四、换发程序
企业将材料递交注册地所在的省辖市公安局、省直管县公安局技防办,各地技防办初审后通过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系统上传至省公安厅技防办,省公安厅技防办办结后将结果寄送各省辖市公安局、各省直管县公安局技防办。
请各企业单位将资料文档在2014年4月30日前务必提交,以免影响证件换发。
联系人:赵凯、马绍宁
联系电话:25322110 25322023
附件: 1.《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换发申办表》
开封市公安局技防办
2014年3月6日
附件1:
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
换发申办表
申报单位: (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河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制
填 表 说 明
一、申报单位要做到如实、完整、准确填写表中各项目,表内各项如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A4纸规格)。
二、部分栏目说明:
(一)“申报单位”须填写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全称;
(二)“负责人”指企业经理;
(三)“证书编号”指《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编号;“等级”指证书上所标示级别。
企 业 概 况
|
工商注册局 |
|
注册资金 |
|
经营面积 |
|
||||||
|
等级 |
|
证书编号 |
|
||||||||
|
经营范围 |
|
||||||||||
|
职工人数 |
合计 |
管理人员 |
高工 |
工程师 |
技术员 |
其他 |
|||||
|
|
|
|
|
|
|
||||||
|
负责人 |
|
电话 |
|
手机 |
|
||||||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
|
年工程总数 |
|
年工程总额 |
|
||||||||
|
总结
|
|||||||||||
年度竣工的安防工程项目
|
安防工程名称 |
工程地址 |
工程额 (万元) |
工程 类型 |
建设单位 |
检测报告 编号 |
验收时间 |
验收单位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